学院资料员培训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帮助中心 >> 学院资料员培训专栏 >> 正文

科技查新

2019年12月02日 08:35  点击:[]

一、科技查新简介


 科技查新是国家科技部为避免科研课题重复立项和客观正确地判别科研成果的新颖性而设立的一项工作,它以文献为基础,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为手段,以检出结果为依据,通过综合分析,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进行情报学审查,写出有依据、有分析、有对比、有结论的查新报告。

淮阴师范学院图书馆与盐城工学院教育部科技查新站(L44)合作,面向校内外,有偿提供科技查新服务。依据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并按照科技查新规范操作。


二、科技查新业务的受理范围

1、科技立项(申报市级、省部级等各类科研计划)

2、科技成果鉴定

3、申报科技成果奖励

4、其它(如博、硕士论文开题等)

三、查新委托需知

1.为使查新委托能顺利进行,办理查新事宜的委托人应是该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掌握项目全面技术的研究人员。

2.查新委托人应据实、完整、准确地向本查新工作站提供如下查新所必需的资料:

1)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资料(开题报告、技术报告等);

2)技术性能指标数据;

3)查新项目的产品样本或图片等;

4)查新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3.查新委托人应当尽可能提供下列查新所需要的资料:

1)参考检索词,包括查新关键词(含规范词、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分类号、专利号、化学物质登记号等。关键词应当从查新项目所属专业的文献常用词中选择,国内外查新应提供相应的英文检索词;

2)国内外同类科学技术和相关科学技术的背景材料;

3)参考文献,列出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含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以供查新员在检索时参考。

4. 查新委托人有责任向查新员详细介绍查新项目的技术细节,查新机构有保密责任。

5. 查新员需根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与委托人共同讨论确定检索概念及检索词。

6. 在查新过程中,查新员就查新项目提出不明事宜时,查新委托人有责任给予积极的解答与及时的沟通,并协助查新员对查新项目的相关文献进行遴选、对比,以确保查新结论的客观、准确。

7.科技查新只评价科技的新颖性,对其先进性不做判定。查新委托人不得干涉查新活动,不得向查新员施加任何倾向性影响。

8.查新费用不随查新结论而变动。

9.本查新机构正常提供查新报告的时限为:国内查新7个工作日,国内外查新12个工作日。若查新委托人同时委托多个查新项目(包括同一查新项目含多个查新点),具体完成时间需由查新员视工作量情况与查新委托人双方约定后确定。若要提前,需在3日内声明,并收取100/天的加急费。

10.只向查新委托人提供两份盖有公章的科技查新报告,如需增加需事先告知,增加的查新报告按50/份收费。

11.科技查新报告生效后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2.科技查新单位有违规行为,查新委托人可视情节轻重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单位反映投诉,甚至要求赔偿。

查新委托程序:http://lib.hytc.edu.cn/kjcx.htm



上一条:代查代检 下一条:学院资料室管理办法及文明守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