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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读者协会管理制度
根据江苏省学生社团管理规定以及淮阴师院学生社团管理条理,为提高会员素质,提升协会整体品位,加强会员管理,特制订《淮阴师院读者协会会员管理细则》。
一、会员招收
1、会员入会条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写作能力,热爱读书,或具有书法、绘画、版面设计等专长,承认协会章程,能履行会员义务。
2、会员入会程序:会员报名、登记、协会面试、审核,发放会员证。
3、会员入会时间:每年9月10日—10月10日
二、会员的基本权利
1、凭会员证进入二楼“教师阅览室“参阅图书资料;
2、凭会员证在四楼过刊室借阅图书合订本(每次一本,限一周);
3、优先在协会报纸《读者潮》、《读者园地》上发表文艺作品;
4、表现优秀者,可参与图书馆自修室管理;
5、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按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决定协会的重大事务。
三、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维护协会的利益和荣誉,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
3、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奖惩条例
为提升协会整体素质,提高会员积极性,扩大协会的影响,从2001年12月1日起实行会员定级制度,分一级会员,二级会员,三级会员。
1、具体要求:
A、一级会员:在院内外发表文章10篇以上且或院级以上证书两次或省级以上证书超过一次者。
B
、二级会员:在院内外发表文章5篇以上或获系级以上一次者
C
、三级会员:符合读者协会会员入会条件并通过协会审核者。
2、奖励:低一级会员达到上一级会员条件在每学期会员登记时提出书面晋级申请及相关证明请读者协会组织部审核批准后方能晋级;对表现出色者协会报请院团委评其为“优秀会员”;被评为优秀会员者,协会予以其晋级奖励
3、处罚:会员每学期未按规定进行登记,连续两次未参加学会组织的活动,在协会年终考核中未能通过者,协会根据会员管理条例劝其退
淮阴师范学院读者协会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重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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